公告日期:2026-04-28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建设的
核查意见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井松智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井松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建设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同意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03 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485.7116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2,921.0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6,548.92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
于 2022 年 5 月 31 日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5 月 31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
[2022]230Z0109 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募投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1 智能物流系统生产基地技术改造项目 13,977.39 13,977.39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募投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860.22 7,860.22
3 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 12,000.00
合计 33,837.61 33,837.61
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6,548.92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
12,711.31 万元。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3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和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智能物流系统生产基地技术改造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11,245.08 万元(含利息收入,最终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以及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 10,679.89 万元(含利息收入,最终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全部投入“年产 10,000 台套智能物流装备生产线一
期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7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和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投入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变更后,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
使用安排及进度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计划募集资金 调整后募集资金 已使用募集资金
投资额 投资额 金额
1 智能物流系统生产基地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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