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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德钰: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韩建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09

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
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现将本人 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的述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韩建春先生,公司独立董事,1982 年 2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
科学历,会计学专业。2007 年 10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职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担任经理;2015 年 7 月至 2019 年 10 月,任职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担任授薪合伙人;2015 年 10 月至今,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合伙人;2019 年 11 月至 2025 年 9 月,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授薪合伙人;2015 年 8 月至,任上海帆旗财务咨询事务所法定代表人;2017 年 4
月至 2023 年 9 月,任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校外导师;2018 年 2 月至 2021 年 2 月,
任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8 月至今,任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的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会。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会情况

独立董 亲自

事姓名 应出席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 出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次数

韩建春 6 6 0 0 否 2

2025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异议的事项,各次董事会会议均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二)本年度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中担任相应职务并积极开展工作。2024年度共出席审计委员会5次,提名委员会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次、可持续发展委员会1次。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均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利用自身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对相关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查,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了重要意见和建议,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要求,报告期内本人共出席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及2026年关联交易预计相关事项。

(三)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主动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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