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3
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于
2025 年 11 月起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以下简称“报告
期”或“本年度”)任职期间内,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重要决策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并对公司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
本人的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李寿双,男,出生于 1978 年,北京大学法学硕士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 年至 2005 年,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法律部法务;2005年至今,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25 年 11 月至今,任寒武纪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目前,本人兼任中国盐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中任职;本人在其他公司的兼职也不会影响对公司的独立判断,也未向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备《独董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所要求的独立性和任职条件,能够独立、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5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1、董事会、股东会出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13 次董事会、3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公司相关董
事会及股东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会情况
姓名
应参加董事会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出席股东
次数 会次数
李寿双 2 2 0 0 1
注: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共召开了 2 次董事会、1 次股东会。
本人认真审阅董事会相关议案,经审议,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予以同意,未投反对票、弃权票。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8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5 次战略与 ESG 委员
会会议、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本年度任职期间内未召集、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本年度任职期间内,本人认真审阅了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行使职权,充分运用自身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
(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本年度任职期间内,本人认真审阅董事会相关议案文件,并于必要时与董事会秘书进行沟通,充分发挥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就拟审议事项提出意见建议等,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年度任职期间内,本人于必要时与公司内部审计或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交流,了解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及现场考察情况
本年度任职期间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与中小股东进行交流。同时,本人通过现场交流、邮件、电话等方式,充分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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