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688257 证券简称:新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3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制定
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 修改前 修改后
号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
1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
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由苏州新锐工程工具有限 第二条 公司由苏州新锐工程工具有限公
2 公司依法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并在江 司依法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并在苏州市
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营 数据局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
业执照。
3 第五条 公司住所: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 第五条 公司住所: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唯
双马街 133 号,邮编 215121。 西路 6 号,邮编 215121。
第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
的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担
4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任,并依法登记。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
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
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
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
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5 新增条款 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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