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4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容诚在 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一)基本信息
容诚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
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
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
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经审计的 2024 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34,862.94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23,764.58 万元。
容诚共承担 518 家上市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62,047.52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83 家。
(二)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 1 例,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三)执业记录
容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纪律处分 4 次、
自律处分 1 次。
10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 次(共 2 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9 次、纪律处分 10 次、自律处分 1 次。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一)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1、项目团队基本情况
容诚在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项目负责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具备多年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1)项目合伙人:王传文先生,201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湖北江汉石油仪器仪表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支一琦先生,202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从2015 年起一直从事审计工作,曾为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各项证券服务业务。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果林先生,199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09 年开始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王传文、签字注册会计师支一琦、项目质量复核人张果林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 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二)审计工作方案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开展现场审计,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根据合并范围内不同主体的经营特点进行有效的风险评估,围绕被审计主体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存货、成本核算、资产减值、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等。容诚就预审、终审等阶段制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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