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天衡所”)在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衡前身为始建于 1985 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 年脱钩改制,2013 年
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天衡于 2013 年 9 月 28 日取得江苏省财政厅
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截至 2025 年末,天衡拥有合伙人 85 名、注册会计师 338 名、签署过证券服
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210 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 2025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建议,同意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天衡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
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衡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公允合理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质量管理
(一)项目咨询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天衡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二)意见分歧解决
天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天衡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天衡所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详细复核和第二层次复核的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四)项目质量检查
天衡所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天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五)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天衡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天衡所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天衡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工作方案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天衡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金融工具、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募投项目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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