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3
证券代码:688259 证券简称:创耀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0
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
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0.045元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5/6/26 2025/6/27 2025/6/27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5 年 5 月 21 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4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750,000 股
3. 差异化分红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公司拟以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 111,700,000 股扣减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750,000 股,即 110,950,000 股为基数进行分配利润,每 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 0.45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亦不派发红股。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可参与分配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 A 股总股本 111,700,000 股扣除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750,000 股后的股份 110,95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 A 股股
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4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4,992,750.00 元(含税)。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息)参考价格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每股流通股份变动比例。计算公式如下:
1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
股本=(110,950,000×0.045)÷111,700,000≈0.0447 元。
2 每股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送转比例)
÷总股本=(110,950,000×0)÷111,700,000 =0 股。
综上,本次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0447)÷(1+0)=前收盘价格-0.0447 元/股
三、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5/6/26 2025/6/27 2025/6/27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除公司自行发放对象外,其余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2. 自行发放对象
重庆创睿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及《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的有关规定,持股期限(指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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