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8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耀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注册申请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 ”) 同 意注册(证监许可〔2021〕3654 号)《关于同意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66.6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33,2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21,964.51 万元。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1月 7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2]第 0008 号《验资
报告》,审验结果如下:截至 2022 年 1 月 7 日止,创耀科技实际已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 20,00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32,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12,354,936.7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19,645,063.27
元 。 其 中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贰 仟 万 元 整 , 资 本 公 积 为 人 民 币
1,199,645,063.27 元。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万元) (万元)
1 电力物联网芯片的研发及系统应用项目 8,194.93 8,194.93
2 接入 SV 传输芯片、转发芯片的研发及系 13,179.44 13,179.44
统应用项目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2,085.82 12,085.82
合计 33,460.19 33,460.19
三、前次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一)前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共计 2.6 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38%。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
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共计 2.6 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38%。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
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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