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3 20:19:30 股吧网页版
创耀科技: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彭思龙(离任)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4


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彭思龙-离任)

作为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审慎审议各项议案,独立自主决策,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将 2025 年度任期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安徽大学学士,中国科学院数
学研究所博士。1998 年至 2000 年任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博士后,2000 年 12
月至今任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研究员,2000 年至 2012 年任国家专用集成电路设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2001 年 3 月至今任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博士生导师,2001 年至今任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2013 年 1 月至今任公安部二所、北京市公安局、自动化研究所等单位共建的视频侦查技术联合实验室主任,2016 年 1 月至今任中科院自动化所智能制造技术与系统研究中心主任,2021
年至今,任中国计算机学会副秘书长。自 2023 年 5 月至 2025 年 11 月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我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我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积极出席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股东会。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各项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 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会,6 次董事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具体出
席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应参加会 参加会议 委 托 出 席 是否连续两

议次数 次数 次数 缺席次数 次未亲自参 出席股东会次数

加会议

4 4 0 0 否 2

本人均亲自出席任期内的股东会、董事会,并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除董事薪酬方案以外所有议案投赞成票。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应参加会议次数 参加会议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彭思龙 1 1 0 0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任期内的 1
次会议,就专门会议审议的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忠实履行监督和决策职责,对议案投赞成票。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3、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5、对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6、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任期内,公司积极配合本人开展独立董事工作,召开相关会议前,公司及时提供相关材料并就相关事项进行沟通汇报。公司管理层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
通过现场交流、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就本人关心的问题及时准确解答。

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股东会、董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