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1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含子公司)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全面提升员工的整体素质,促进公司和员工共同成长,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具体包括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
四、考核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人力资源部对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并向其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整理 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对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的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 2027 年—2028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
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
本激励计划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基准年份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层面
归属比例
2027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80%
第一个 润>0
归属期 2025 年 2027 年 2027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2025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100%
净利润绝对值*10%
2025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绝对值*40%≤2028 年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25 年归属 80%
第二个 2025 年 2028 年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
归属期 *60%
2028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2025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100%
净利润绝对值*60%
注:1. 上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
为计算依据,但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成本的影响。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若各归属期内, 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二)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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