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7
证券代码:688261 证券简称:东微半导 公告编号:2025-054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续签一致行动协议暨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微半导”)实际控制人王鹏飞先生、龚轶先生,与卢万松先生、王绍泽先生在 2016年 12 月份签订的《一致行动协议》(以下简称“原《一致行动协议》”)于 2025年 12 月 15 日到期解除。为巩固公司的控制权,确保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实际控
制人王鹏飞先生、龚轶先生与卢万松先生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签订新的《一致
行动协议》(以下简称“新《一致行动协议》”)。王绍泽先生基于个人意愿不再续签新《一致行动协议》,不再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其所持有的股份不再与实际控制人合并计算。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其他各方实际持股数量的增减变动。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王鹏飞先生和龚轶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共同控制公司股份比例由 32.71%降至 31.08%,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仍为王鹏飞先生和龚轶先生,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 王绍泽先生在解除一致行动关系之后,仍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原《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及履行情况
王鹏飞先生和龚轶先生为公司的联合创始人,为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明确并巩固公司的控制权,确保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两人与卢万松先生及王绍泽先生于
2016 年 12 月 15 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卢万松先生及王绍泽先生就公
司的经营管理和决策事项与实际控制人王鹏飞先生和龚轶先生保持一致行动。该协议自各方完成签署之日起生效,协议的首期有效期为六年,自协议生效之日起算,届满前若实际控制人未提出到期解除,则协议的有效期自动续展三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原一致行动人在处理有关公司经营发展、且需要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的事项时均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王鹏飞先生和龚轶先生保持一致行动,均充分遵守了原协议的约定,各方未发生违反原协议的情形。
二、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巩固公司的控制权,确保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经充分沟通协商,公司实控
人王鹏飞先生和龚轶先生与卢万松先生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签署了新的《一致
行动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上述各方在东微半导的经营管理和决策事项中作出/保持一致的意思表示。
(二)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成立,有效期为自 2025 年 12 月 15 日起 24
个月,至 2027 年 12 月 15 日止。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原一致行动关系到期解除,新《一致行动协议》签署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王鹏飞先生和龚轶先生。
1、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实际控制人王鹏飞先生和龚轶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共同控制公司股份数量为 40,099,643 股,占比为 32.71%。具体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类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
1 王鹏飞 实际控制人 14,823,125 12.09
2 龚轶 实际控制人 12,240,578 9.99
3 卢万松 一致行动人 4,371,284 3.57
4 苏州工业园区高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一致行动关系 4,071,267 3.32
限合伙)
5 苏州工业园区得数聚才企业管理合伙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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