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8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国芯科技: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8

1
证券代码: 688262 证券简称: 国芯科技 公告编号: 2025-061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有股份的基本情况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基金”)、
宁波麒越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麒越创投”) 等股东
及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有公司 49,846,841 股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4.84%,产业基金不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本次减持计划涉及 5%以上股东
麒越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嘉信佳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嘉信佳禾”),前述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孙力生、杨志瑛本次不计划
减持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产业基金因基金退出需要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的方
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股东的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减持
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前述股东为持股 5%
以下股东,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董监高,本次披露减持
计划为履行在招股说明书中载明的减持公司股份将提前 3 个交易日公告的
承诺。
麒越创投等股东因基金退出需要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
易等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股东的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前述股东为持
股 5%以上股东,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董监高。
在上述股东减持期间,若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
2
动事项,则应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产业基金、
麒越创投等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身份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 否
其他: 5%以下股东
持股数量 13,004,645 股
持股比例 3.87%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 9,289,032 股
其他方式取得: 3,715,613 股

股东名称 宁波麒越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东身份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 否
其他: 持股 5%以上股东
持股数量 22,149,387 股
持股比例 6.59%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 15,820,991 股
其他方式取得: 6,328,396 股

股东名称 宁波嘉信佳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东身份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 否

3
其他: 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 6,302,552 股
持股比例 1.88%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 4,501,823 股
其他方式取得: 1,800,729 股

股东名称 孙力生
股东身份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 否
其他: 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 7,457,894 股
持股比例 2.22%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 5,327,067 股
其他方式取得: 2,130,827 股

股东名称 杨志瑛
股东身份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 否
其他: 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 932,363 股
持股比例 0.28%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 665,974 股
其他方式取得: 266,389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有数量(股) 持有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4
第一组 宁波麒越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22,149,387 6.59% 麒越创投和嘉信佳禾的
执行事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