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被保荐公司简称: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
公司 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施韬、周丽涛 被保荐公司代码:688262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60 号)批复,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 6,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41.98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 2,518,8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256,423,924.18(不含增值税)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262,376,075.82元。本次发行证券已于 2022年 1月 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或“国泰海通”)担任其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为 2022 年 1
月 6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在 2025年 1 月 1日至 2025 年 12月 31日持续督导期内(以下简称“本持续
督导期间”),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进行持续督导,现就 2025 年度持续督导情况报告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 保荐人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
1 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 督导工作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
应的工作计划。 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 保荐人已与国芯科技签订《持续督导
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 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
2 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 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
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 交易所备案。
所备案。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 2025年,国芯科技在持续督导期间未
3 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当 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人公开发表声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 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易所审核后予以披露。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
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
当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 5 个交易日 2025年,国芯科技在持续督导期间未
4 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 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
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保荐人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
5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 回访等方式,了解国芯科技经营情
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况,对国芯科技开展了持续督导工
作。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保荐人督导国芯科技及其董事、高级
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 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6 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
件,并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 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
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 保荐人督促国芯科技依照相关规定健
7 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会、董事 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
会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 司治理制度。
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 保荐人对国芯科技的内控制度的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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