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688262 证券简称:国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3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在苏州市高新区汾湖
路 99 号狮山总部经济中心 1 号楼 17 层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6 年
4 月 13 日通过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
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听取了总经理肖佐楠所作《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 2025 年
度公司管理层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要求,忠实与勤勉地履行自身职责,贯彻执行股东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积极通过内部精益管理,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和提升研发水平,努力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顺利完成 2025 年度各项工作。
(二)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
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
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股东会赋予董事会的职责,并按照公司确定的发展战略和目标,勤勉尽责地开展了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了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
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陈弘毅、肖波、张薇、于燮康、权小锋、梁俪琼向董事会汇报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认为:2025 年,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作用,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同时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报告人:陈弘毅、肖波、张薇、于燮康、权小锋、梁俪琼)。
(四)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
于 2025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于燮康、权小锋、梁俪琼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
独立董事于燮康、权小锋、梁俪琼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5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
专项报告》。
(五)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5 年度净利润为负的情况,结合公司的实际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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