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本人袁鸿昌作为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任期内(2025 年 5 月 16 日
至 2025 年 12 月 12 日)的工作中,勤勉尽责、独立谨慎地行使权利,根据公司
实际情况,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现将2025 年度任期内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袁鸿昌,硕士研究生学历。2001 年参加工作,历任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大客户部经理、董事,现任上海世联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目前兼任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 年 5 月至 2025 年 12 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能够独立、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在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应出席 亲自 委托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
姓名 董事会 出席 出席 次数 次未亲自出 投票表决情况 东会次
次数 次数 次数 席会议 数
对出席董事会
袁鸿昌 4 4 0 0 否 所审议的议案 1
均投同意票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任期内本人对应参加的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主持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在 2025 年度任期内共参加了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H 股发行上市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同时,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在任期内共参加了 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新任独立董事的事项进行了审查。在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出席了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与 H 股发行上市相关的议案进行了审议,本人认真审阅了会议材料,独立客观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本人认为,在 2025 年度任期内的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在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出席了 2025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与公司管理
层一同与投资者进行了问答沟通;同时,本人积极关注互动平台中小股东的日常提问和公司回复,要求公司及时、准确回复投资者问题,依法合规做好投资者调研接待工作和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在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会同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的定期报告编制及披露工作进行监督;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公司内审部门沟通定期报告与内审工作计划,认真履行了相关职责。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在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等方面的汇报,就如何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通过电话、邮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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