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本人管亚梅作为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任期内(2025 年 5 月 16 日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职,审慎认真行使股东和
公司董事会赋予的权利,充分关注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在提高公司决策科学性和有效性、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等方面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现将 2025 年度任期内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管亚梅,博士研究生学历。1993 年 8 月至今就职于南京财经大学,现任南京财
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曾任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长江都市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目前兼任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 2025 年 5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能够独立、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在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应出席 亲自 委托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
姓名 董事会 出席 出席 次数 次未亲自出 投票表决情况 东会次
次数 次数 次数 席会议 数
对出席董事会
管亚梅 5 5 0 0 否 所审议的议案 1
均投同意票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审批程序,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任职期间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在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共主持召开了 4 次审
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H 股发行上市等事项进行了审议;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在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出席了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与 H 股发行上市相关的议案进行了审议,本人认真审阅了会议材料,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本人认为,在 2025 年度任期内的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各位委员及独立董事充分发挥专业特长,认真履行职责,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在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出席了 2025 年半年度科创板创新药行业集体业绩
说明会和 2025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与公司管理层一同与投资者进行了问答沟通;同时,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经营动态,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在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审计工作安排及重点工作进行沟通,积极推动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审计工作中发挥作用,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