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本人郭冰作为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任期内(2025 年 12 月 12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工作中,客观、独立和审慎地行使股东会和董事会赋予
的权力,为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化运作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现将 2025 年度任期内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郭冰,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深圳市冠智达实业有限公司、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国技仪器有限公司、天美(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国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自 2025 年 12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能够独立、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在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应出席 亲自 委托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
姓名 董事会 出席 出席 次数 次未亲自出 投票表决情况 东会次
次数 次数 次数 席会议 数
对出席董事会
郭冰 1 1 0 0 否 所审议的议案 0
均投同意票
因在 2025 年度内任期较短,在此期间公司仅召开了 1 次董事会会议,未召
开股东会等会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有效,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任期内本人对应参加的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因在 2025 年度内任期较短,在此期间公司未召开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因在 2025 年度内任期较短,在此期间未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因在 2025 年度内任期较短,在此期间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因在 2025 年度内任期较短,在此期间未发生需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因在 2025 年度内任期较短,公司仅召开了 1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利用参加
董事会会议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了良好沟通,使本人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在召开董事会会议前,公司认真准备和提供会议资料,积极有效地配合了本人的工作,并对本人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及时解答。
在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职,现场工作时间满足相关要求,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述出席会议、审阅材料、与各方沟通等。公司对本人的工作给予积极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因在 2025 年度内任期较短,在此期间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因在 2025 年度内任期较短,在此期间公司及相关方未发生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因在 2025 年度内任期较短,在此期间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因在 2025 年度内任期较短,在此期间公司未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因在 2025 年度内任期较短,在此期间公司未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因在 202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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