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独立董事组成,分别为张炳辉先生、黄反之先生、李德毓女士,并由会计专业人士张炳辉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顺利完成换届工作,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分别为管亚梅女士、袁鸿昌先生、李德毓女士,并由会计专业人士管亚梅女士担任主任委员。2025 年 11 月,委员袁鸿昌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经公司股东会选举,郭冰先生当选公司独立董事并同时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后的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分别为管亚梅女士、郭冰先生、李德毓女士,并由会计专业人士管亚梅女士担任主任委员,独立董事人数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过半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会议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5.04.18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员会第十五次会议 的议案》等共 13 项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5.05.16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员会第一次会议 现金管理的议案》等共 3 项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5.08.2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
员会第二次会议 要的议案》等共 2 项议案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会议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5.10.3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
员会第三次会议 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5.11.1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前滚存利润
员会第四次会议 分配及亏损承担方案的议案》等共 2 项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资质、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独立性、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进行年度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及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认真履行双方规定的义务和责任,按时完成了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表能够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计划,重点关注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并对其工作计划的可行性进行分析。审计委员会审阅公司内部审计计划后,及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工作及审计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提升了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效率。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运作,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并在充分知悉内外部审计人员对当期公司财务报告审阅或审计工作情况的基础上,就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和重点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广泛沟通,从专业角度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了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和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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