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6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中 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保荐机构”)作为苏州泽璟生物制 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璟制药”、“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开展其 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 2025 年度(以下简称“本报告期”、“持续督导期”) 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1 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
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 保荐机构已与泽璟制药签订承销
2 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 与保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
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
备案 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 2025 年度,泽璟制药未发生按有关
3 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
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违法违规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
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 2025 年度,泽璟制药未发生 违法违
4 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 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
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2025 年度,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 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
5 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尽职调查等方式,了解 泽璟制药经
营管理和业务情况,对泽璟制药开
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2025 年度,保荐 机构督导 泽璟制药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 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6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 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
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的各项承诺 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
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
各项承诺
保荐机构督促泽璟制药依照相关
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
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2025 年 5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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