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被保荐公司名称: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
公司 限公司
联系方式:020-38381556
保荐代表人姓名:罗榃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冼村路 5
号凯华国际中心 43 楼 02-07A 单元
联系方式:020-38381063
保荐代表人姓名:翁嘉辉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冼村路 5
号凯华国际中心 43 楼 02-07A 单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8 号),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特气体”)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数量为 6,46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646,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共计人民币 7,821,867.92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38,178,132.08 元。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担任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协助和督促上 保荐机构已协助和督促上市公司建
市公司建立相应的内部制度、决策程序及 立相应的内部制度、决策程序及内控
内控机制,以符合法律法规和本规则的要 机制,以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的
1 求,并确保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要求,并确保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
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
人员知晓其在本规则下的各项义务。 员、核心技术人员知晓其在上市规则
下的各项义务。
2 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持续督促上市 保荐机构已对上市公司制作信息披
公司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 露公告文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协助,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并确保信息披露真 确保其信息披露及时,内容简明易
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懂,语言浅白平实,具有可理解性,
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对上市公司制 并督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作信息披露公告文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 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协助,确保其信息披露内容简明易懂,语
言浅白平实,具有可理解性。
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督促上市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告知并督促其不得要求或者协助上市
公司隐瞒重要信息。
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
承诺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督促
其对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
间、履约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对策、不
能履约时的救济措施等方面进行充分信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控股股
息披露。 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未履行承诺
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针对前款规定 的情况。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
3 的承诺披露事项,持续跟进相关主体履行 际控制人已对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
承诺的进展情况,督促相关主体及时、充 履约方式及时间、履约能力分析、履
分履行承诺。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