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的提升。
因任职本公司独立董事即将满六年,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
委员会中的职务,本人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
各专门委员会职务,现将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占董事会成员的三
分之一。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王建玲女士:1974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
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教授,博士生导师。1994 年 7 月至
1997 年 8 月,任山西省建设银行晋城市支行会计;2000 年 7 月至今,就职于西
安交通大学,历任会计学院与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及博士生导师;先后担任艾索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和西安派瑞
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12 月至 2025 年 12 月,任
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不是公司前十大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
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我具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拥有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故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5 年度,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我参加
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出席了公司股东会,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并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在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我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了意见,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无异议。参会情况具体如下:
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
是 否 连
本 年 应 亲 自 出 参 加 股
独 立 董 以 通 讯 续 两 次
参 加 董 席 现 场 委 托 出 缺 席 次 东 会 情
事姓名 方 式 参 未 亲 自
事 会 会 会 议 次 席次数 数 况
加次数 参 加 会
议次数 数
议
王建玲 6 2 4 0 0 否 4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未发生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二)专门委员会召开及出席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合计召开 11 次会议,其中 1 次战略委员
会、4 次审计委员会、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 次提名委员会,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公司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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