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18:32:41 股吧网页版
联影医疗:联影医疗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 688271 证券简称: 联影医疗 公告编号: 2026-010

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09 月成立,2012 年 0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
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2、人员信息

安永华明的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安永华明合伙
人人数为 249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700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近 550 人。

3、业务规模

安永华明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4 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7.10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54.57 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23.69亿元)。

安永华明的 2024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 155 家,A 股
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11.89 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与公司同行业(制造业)的 A 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13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
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1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行
业惩戒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各 1 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费凡先生,现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所长,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于 200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于 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曾负责多家国有企业和 A 股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及
生物医药等行业;近三年签署/复核 1 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医药制造业。

签字注册会计师:范青媛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于 202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于 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曾参与多家生物医药行业首发上市审计及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周颖女士。于 199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于 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曾负责多家国有企业和 A 股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及生物医药等行业;近三年签署/复核 2 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和医药制造业。
2、诚信记录和独立性

上述人员最近 3 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2025 年度公司 A 股财务报告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 325 万元(含代垫费用、增值税及附加税),内控审计费用 30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