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报告
2025 年度,我们作为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 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公司审计委员会的职能,认真履行了相 应的职责和义务,现就 2025 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王少飞先生、盛雷鸣先生及非独立 董事沈思宇先生 3 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比为三分之二,并由具备会计专 业资格和经验的王少飞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的成员资格和 构成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3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审计委员会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内部控制
委员会 2025 年第一 2025.4.25 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
次会议 案》《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审计部工作
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审计委员会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委员会 2025 年第 2025.8.28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二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审计委员会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委员会 2025 年第 2025.10.28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次会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审核与评估公司财务信息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信息,从专业角度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了监督。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行为,亦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遵循《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规定,与公司管理层及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沟通和评估,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经营、财务与内部控制等方面的汇报,并就预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年度审计整体工作、内控评价工作等事项进行了深入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报告进行认真审阅,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三)对公司内审工作的指导与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持续监督公司各项业务的合法合规及财务管理等,系统性审查并评估了内部审计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认真审阅内审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并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推动公司规范运行。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基本完善,相关工作开展有效,未发现重大问题。
(四)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指导与评估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督促公司落实《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断完善并落实内部控制制度,强化风险防控机制,保障公司资产安全,确保财务报告及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完整。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四、2025 年度履职情况总结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勤勉尽责地执行了审计委员会的各项工作。通过严谨的审查与监督,推动了公司治理的规范化与经营管理的稳健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2026 年,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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