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在 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安永华明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09 月成立,2012 年 0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
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安永华明的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安永华明合伙
人人数为 249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700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近 550 人。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等,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安永华明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
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
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等业务情况执行了相关工作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安永华明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评估、风险应对、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评估,公司认为安永华明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审计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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