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吴安平先生、李雪田先生及非独立董事朱兴功先生 3 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比为三分之二,并由具备审计专业资格和经验的独立董事吴安平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成员资格和构成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并
认真履行各项职责。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序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会议决议
号
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3.《关于 2024 年度<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
份公司审计报告>的议案》;
1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 2025 年 4、《关于 2024 年度<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
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4 月 17 日 份公司内控审计报告>的议案》;
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
6.《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报告》;
7.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8.《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9.《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议案》。
2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 2025 年 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8 月 28 日 1.《<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3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 2025 年 1.《<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10月29日 2.《关于 2025 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 2025 年 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4 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12月22日 1.《关于<2026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
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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