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范要求,勤勉尽责,独立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情况,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对公司有关重大事项发表了意见及建议,同时积极参与各项独立董事相关培训,切实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李雪田,男,1966 年 9 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吉林大学民商法学
专业,博士学位。1995 年 9 月-2017 年 7 月,历任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
审判长、副庭长,民四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2017 年 1 月-2019 年 12 月任
吉林功承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合伙人;2020 年 1 月-2023 年 12 月任北京盈科
(长春)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23 年 12 月至今任北京市隆安(长春)律师事务所主任;2024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法》要求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均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5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全部股东会、董事会,无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况。在召开会议前,我认真仔细审阅了提交会议审议的每项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加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对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事项,也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发挥了独立董事的指导与监督作用,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事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投票情况
会次数(次) 席(次) 席(次) (次) 反对(票) 弃权(票)
李雪田 10 10 0 0 0 0
2、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应参加股东会次数(次) 本人出席股东会次数(次)
李雪田 3 3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我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要求,召集或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积极参加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 3 次,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任职期内召开会议次数 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3 --
审计委员会 4 4
提名委员会 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二)现场考察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 年,我在现场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时,对公司进行了考察,我通过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等沟通交流,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了了解,并实地参观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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