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8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天智航: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688277 证券简称:天智航 公告编号:2025-030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
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张送根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公司编制的《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
148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95 名,预留授予 117 名,首次和预留人员存在重合)
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386.4660 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回避情况:关联董事张送根、徐进、马敏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同意对以下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

(1)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5 名激励
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13.689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2)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9 名激励
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3.5205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综上,本次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共计 17.2095 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