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5-22 19:37:01 股吧网页版
特宝生物: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23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宝生物”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对特宝生物 2025 年度实施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

根据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6.2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回购股份、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 408,189,48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 3,439,625 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 404,749,855 股。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20 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50,944,910.10元(含税)。

二、本次申请特殊除权除息处理的依据、具体除权除息方案及计算公式

(一)回购情况

2026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将回购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价格不超过 85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合计持有股份数量为3,439,625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二)申请特殊除权除息处理的依据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三条第二款“上市公司回购的股份自过户至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之日起即失去其权利,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因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三)具体除权除息方案及计算公式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 408,189,48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 3,439,625 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 404,749,855 股。

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则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以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的前一交易日(2026 年 5 月 8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57.16
元/股测算:

1、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57.1600-0.6200)÷(1+0)=56.5400 元/股

2、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404,749,855×0.6200)÷408,189,480≈0.6148 元/股

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1+虚拟分派的流通股份变动比例)=(57.1600-0.6148)÷(1+0)≈56.5452 元/股

3、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56.5400-56.5452|÷56.5400≈0.0092%,小于 1%。

综上,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 1%以下,影响较小。

三、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属于的情形: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参与权益分派。

2、以本核查意见……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