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30
证券代码:688278 证券简称:特宝生物 公告编号:2026-048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85元/股(含)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84.39 元/股(含)
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2026 年 5 月 29 日(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除
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6 年 5 月 11 日,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5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4)(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
二、本次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原因
2026 年 3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6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6.2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
记日为 2026 年 5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6 年 5 月 29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6 年 5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 年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
根据《回购报告书》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
按照《回购报告书》,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85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84.39 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
价格上限于 2026 年 5 月 29 日生效。具体的价格调整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每股现金红利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
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404,749,855×0.6200)÷408,189,480≈0.6148 元/股。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85-0.6148)÷(1+0)≈84.39 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后,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5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84.39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92.49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1.45%;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3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84.39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355.49 万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8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实施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四、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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