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6
证券代码:688278 证券简称:特宝生物 公告编号:2025-030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4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经全体监事同意,
一致豁免本次会议通知的期限要求,并已在会议上就豁免通知时限的相关情况做出说明。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调整为 39.18 元/股。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
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5 年 9 月 4 日为预留授予日,
以 39.18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72 名激励对象授予 120.00 万股限
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特此公告。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9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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