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7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与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审慎行使公司及股东赋予的权利,对各项议案进行严格审议并独立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与专业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蒋晓蕙,1955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南财经
大学(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博士。1999 年 1 月至 2003 年 8 月任集美
大学财经学院教授、副院长、院长;2003 年 9 月至 2015 年 2 月任集美大学工
商管理学院教授、院长;2015 年 4 月至 2025 年 6 月人厦门演艺职业学院教授;
2016 年 9 月至 2019 年 8 月任福建农林大学安溪茶学院教授;2016 年 11 月至
2020 年 12 月任厦门南洋职业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教授、院长;2019 年 7 月至
2025 年 8 月任厦门东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厦门市商务局评审专家、厦门市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厦门市工信局评审专家、福建省女科技工作者协会常务理事。现任厦门市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厦门经济管理咨询协会顾问;2021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除担任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亦不存在受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影响的情形,能够进行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和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基于专业判断和实践经验,亲自出席公司各项会议,并对所有审议事项进行认真研究与审慎评估,积极提出专业意见以保障公司决策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合规性。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2 次股东会,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涉及的重大事项均按规定履行审议流程,所有议案均获表决通过。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未提出异议或反对意见,会议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独立董 会情况
事姓名 应参加董 实际 委托 现场 以通讯 缺席 参加股东
事会次数 出席 出席 出席 方式参 次数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蒋晓蕙 11 11 0 11 0 0 2
(二)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召集并出席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会议。本人积极履行职责,认真审阅了公司定期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内部控制、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制度修订与制定等事项并提出了合理建议,为公司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报告期内,本人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出席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类别 报告期内召 应参加次数 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
开次数 次数
审计委员会 5 5 5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4 4 4 0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于 2025 年 12 月修订了《独立董事制度》并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职责,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优势及
独立作用,切实保障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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