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26 20:58:21 股吧网页版
特宝生物: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7


证券代码:688278 证券简称:特宝生物 公告编号:
2026-021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基本情况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本数),额度可由厦
投资金额 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子公司”)共同
循环滚动使用。

投资种类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

为有效防范风险,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并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保证资金安全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6 亿元(包含本数),额度可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1、投资产品品种

主要投资由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2、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及授权期限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事项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事宜。

3、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2026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适时适量地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事项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事宜。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有效防范风险,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并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并不断完善资金管理制度,规范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财务中心将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计部门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主营业务正常开展、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