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7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 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
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 人员信息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507 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 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 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234,862.94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23,764.58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 家上市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
总额 62,047.52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
户家数为 383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分别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以及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
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各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制订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小组的组成人员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3 月 27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审查和评价,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 1 年,并将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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