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0
证券代码:688279 证券简称:峰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5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情况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 2025 年 8 月 13 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
由董事长 BI LEI 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公
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已完成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上市工作,本次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 股)总数 21,556,000 股(悉数行使超额配售权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113,919,380 股,注册资本增至 113,919,380 元。同时,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及内控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因此,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同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并制定及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制定及修订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提交股东
序号 制度名称 制定/修订
大会审议
1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修订 是
2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修订 是
3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修订 是
4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修订 是
5 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 修订 是
6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制定 是
7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修订 否
8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修订 否
9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0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修订 否
11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修订 否
董……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