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审计报告书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目 录
一、审计报告 1-5
二、审计报告附送
1. 合并资产负债表 1-2
2. 合并利润表 3
3. 合并现金流量表 4
4.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5-6
5.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7-8
6. 母公司利润表 9
7.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10
8.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11-12
9. 财务报表附注 1-69
三、审计报告附件
1.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证书复印件
3. 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
地址(location):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 座 20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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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计 报 告
中兴华审字(2026)第 590007 号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峰岹科技公司”)财务报
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
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
映了峰岹科技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合并及
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峰岹科技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存货的存在及减值事项
1、事项描述
中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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