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陈井阳作为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陈井阳,1982 年出生,金融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已
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08 年 7 月至 2015 年 6月,历任申科滑动轴承股
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兼董秘助理、董事、董事会秘书。2016 年 3 月至 2024 年
11 月,历任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副董事长。2024 年 11 月至今任深圳汇炬共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2025 年 1 月至今,任峰岹科技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本人在履职过程中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13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会,
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应参加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
董事会 董事会次 式出席董 董事会次 事会次 未亲自参加董 东会次
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数 事会会议 数
13 4 9 0 0 否 3
本人认为,2025 年在本人任期内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与ESG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出席了相关会议。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按照公司《独立董事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各项资料,并与内部审计部门及承办本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
作用。本人分别在 2025 年 4 月、7 月、8 月以及 10 月等多次召集并主持了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包括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聘任2025 年度A股及H股审计机构、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事项。
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在本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独立董事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审议公司 2022 年以及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切实充分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共参加了 11 次专门委员会会议,其中包括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 7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4 次,未委托出席或缺席任一次专门
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召集或参加了全部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与公司高管、董事会秘书沟通相关问题。本人充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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