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10 20:07:01 股吧网页版
峰岹科技:关于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1

证券代码:688279 证券简称:峰岹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3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对象名称及投资方向:天津华芯鸿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华芯鸿芯”或“合伙企业”),主要从事半导体产业及工业、高科
技、电子等半导体产业链上下游相关领域(包括软件及服务业务)业务的成
长期及成熟期企业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集成电路研发和设计具有协同性。 投资金额、在合伙企业中的占比及身份:本轮募集完成后,华芯鸿芯的总认
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15,750 万元,其中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峰岹科技”)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
5,000 万元,占华芯鸿芯总认缴出资额的 31.7460%。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事项无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合伙企业已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提
交基金备案申请,由上海华登高科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登
高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截至目前暂未完成基
金备案。
相关风险提示:

1、《合伙协议》等本次对外投资相关的文件尚未完成签署,协议内容
和具体操作方式以各方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本事项实施过程存在一定
的不确定性。

2、华芯鸿芯主要从事半导体产业及工业、高科技、电子等半导体产业
链上下游相关领域(包括软件及服务业务)业务的成长期及成熟期企业的投
资,与公司主营业务集成电路研发和设计具有协同性,合伙企业的主要投资
方式为股权投资,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相关的投资运作将受宏观经济、
行业政策、行业周期、市场环境、投资标的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重因素
影响,可能存在无法达成投资目的、投资收益不达预期或亏损等风险。公司
作为华芯鸿芯的有限合伙人,将以认缴出资额人民币 5,000 万元为限对合伙
企业承担有限责任。

3、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不能参与合伙企业的投资
决策行为,无法完全控制合伙企业投资风险。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有权向
合伙企业委派 1 名咨询委员会委员,公司将加强与合作方的沟通,及时跟进
合伙企业运作与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督促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团队做
好投后管理,严格执行各项风控措施,防范因不规范操作等原因造成的投资
风险。

一、 合作投资概述

(一)合作投资的基本情况

1、本次合作的目的和基本概况

为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经验和资源,进一步拓展公司产业投资布局,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资源优势和管理能力,把握公司所在行业相关创新应用领域的投资机会,优化公司投资结构,促进公司长期发展,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5,000 万元认购华芯鸿芯 31.7460%的财产份额。具体情况以最终签署的《合伙协议》等法律文件为准。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2、本次合作模式

公司与普通合伙人上海华科致远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华科致远”)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出资认缴有限合伙型私募投资基金(即华芯鸿芯)份额,上海华登高科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华芯鸿芯私募基金管理人。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约定认缴出资,公司作为华芯鸿芯的有限合伙人,将以认缴出资额人民币 5,000 万元为限对合伙企业承担有限责任,享受投资收益并承担相应风险。

?与私募基金共同设立基金

投资类型 ?认购私募基金发起设立的基金份额

?与私募基金签订业务咨询、财务顾问或市值管理服务等合
作协议

私募基金名称 天津华芯鸿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投资金额 ? 已确定,具体金额(人民币万元):5,000

? 尚未确定

□现金

□募集资金

出资方式 ?自有或自筹资金

□其他:_____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