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证券代码:688280 证券简称:精进电动 公告编号:2026-017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现金分红,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5,041.85万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
263,439.31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年末未分配利润为-248,397.46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尚存在未弥补亏损。公司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92,315.22万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现金分红,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第12.9.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关于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5,041.85万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63,439.31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年末未分配利润为-248,397.46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
损。公司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92,315.22万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法》并结合《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七条第四项现金分配的条件:
1. 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
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经营性净现金流为正值且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 20%,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 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 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鉴于公司2025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公司不满足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2026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公司拟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现金分红,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现金分红,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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