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切实履行了对信永中和在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的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 人,注册会计师 179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信永中和 2024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54 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为 25.8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76 亿元。2024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
司年报审计项目 383 家,收费总额 4.71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家数为 255 家。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于 2025 年 5 月15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续聘信永中和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 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信永中和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时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鉴证报告及专项说明。
在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信永中和根据审计准则要求,就双方责任、审计工作安排、风险及舞弊沟通、内部控制、关键事项审计、独立性、初审意见等方面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并达成了一致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
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计计划阶段,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了计划阶段沟通,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范围及方法、关键审计事项、审计工作
安排、审计团队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等事项进行了沟通,要求信永中和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的各项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审计执行阶段,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就现阶段的审计工作进展情况、重要审计事项及初步审计结果进行沟通。审计完成阶段,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就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结果、重要审计事项、审计结束阶段的进展情况进行沟通,信永中和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
表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标准无
保留审计意见。
(三)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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