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13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0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2 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 3 名,实际参加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庄瑞芬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 2020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并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20 年年度报告》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监事会职能,全体监事列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决定的研究,并对公司的运作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特别是对公司的合规运作、财务核查、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重点监督,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并兼顾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 2020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关于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4、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0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为 33,007.47 万元,同比增长 16.21%;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163.61 万元,同比下降 30%;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112,376.37 万元,较期初增长 231.02%;归
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106,213.56 万元,较期初增长 272.47%。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5、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同公司募集资金相关信息披露的内容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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