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13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我们作为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并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在 2020 年度尽职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李寿喜先生、独立董事王明湘先生和董事刘文浩先生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李寿喜先生担任。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经验,委员中独立董事的比例超过 1/2,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三次会议,历次会议均由全体委员亲自出席,无缺席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序 会议召开时间 会议名称 会议审议事项
号
1、《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
2、《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
案》
1 2020 年 2 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3、《关于聘请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20 日 二次会议 的议案》
4、《关于确认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执行情况及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情况的议案》
2 2020 年 8 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1、《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6 日 三次会议 2、《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 2020 年 10 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1、《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29 日 四次会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监督与评估。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过程中,均按照有关规定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开展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并勤勉尽责的履行了其作为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基于此,我们建议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并持续督促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3、审阅财务报表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及重大遗漏,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以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4、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公司内部审计等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并督促公司内部相关部门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提高了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5、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监管机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对公司 2020 年
度日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以及交易价格是否公允,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依照程序进行了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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