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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8-01 01:05:46 股吧网页版
688286: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7-31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2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 19,734,435 股,限售期为 12 个月。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8 月 10 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7 月 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敏
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64 号),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首次向
社会公开公司民币普通股 13,300,000 股,并于 2020 年 8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 39,9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53,2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41,065,542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2,134,458 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合计 527,279 股已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上市流通。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为 13名,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该部分限售股股东对应的股份数
量为 19,734,435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37.09%,将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起上市
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承诺如下:

(一)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1、公司股东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西藏凯风进取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苏州凯风万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凯风长养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杉投资(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瑞清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华芯创业投资企业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单位(或本公司、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单位(或本公司、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就该类事项导致本单位(或本公司、本企业)新增股份仍适用上述承诺。

(3)本单位(或本公司、本企业)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

(4)如果监管规则对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或减持有新的规定,则本单位(或本公司、本企业)及本单位(或本公司、本企业)的一致行动人在锁定或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执行届时适用的最新监管规则。

2、公司股东杭州创合精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前 6 个月内通过增资入股的股份,自完成增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内且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公司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前 6 个月内,本企业自非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处受让的股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3)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就该类事项导致本企业新增股份仍适用上述承诺。

(4)本企业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

(5)如果监管规则对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或减持有新的规定,则本企业及本企业的一致行动人在锁定或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执行届时适用的最新监管规则。
3、公司股东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前 6 个月内通过增资入股的股份,自完成增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内且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本公司持有的公司除上述股份外的其余股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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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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