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刘雯)
2025年度,本人作为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的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出席股东会、董事会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并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刘雯,女,1982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持有中国香港居民身份证,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08年8月至2013年12月,任新加坡CPG集团新工产业副总经理;2014年1月至今,任西交利物浦大学助理教授、副教授、高级副教授;2025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2025年,在本人任职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年,在本人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和1次股东会,本人严格
遵照有关规定出席会议,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充分研读,并充
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和工作经验,在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层充分沟通后,秉持独
立、客观、审慎的态度对有关审议事项发表意见,行使投票表决权,本人对所审
议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过异议,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姓名 应参加次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应参加次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数 次数 次数 数 次数 次数
刘雯 5 5 0 0 1 1 0 0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2025年,在本人任职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委员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以及董事
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主动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充分利用
自身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了重要意见和建
议,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本年应参加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战略决策委员会 2 2 0
提名委员会 3 3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4 4 0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在本人任职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
行沟通,了解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日常工作情况,并就公司内控管理、规范运作
等提出自己的意见看法。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席公司的股东会,与中小股东进行线上沟通交流,认
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疑虑,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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