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23:01:48 股吧网页版
敏芯股份: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9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4 月 18 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刚先生主持,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编制了《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 2025 年度的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李刚先生对公司 2025 年度经营情况以及经营计划等事项向董事会做了汇报。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5 年,董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赋予的各项职责,坚持规范运作、科学决策,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告》。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5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出席股东会、董事会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并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同公司募集资金相关信息披露的内容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