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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9 19:48:49 股吧网页版
敏芯股份: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30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04 号)同意注册,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敏芯股份”、“公司”或“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294,962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4.9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6,199,960.38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3,068,435.61 元。本次发行证券已于 2023 年12 月 1 日完成新增股份登记。原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敏芯股份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鉴
于原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原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事项已
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复,本次合并交易已于 2025 年 3 月 14 日完
成交割,自该日起,存续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继续履行原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权利与义务。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持续督导期已届满,国泰海通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法定代表人:朱健

保荐代表人:王拓、胡晓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三、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88286.SH

注册资本:5,602.3107 万元

注册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旺家浜巷 8号

主要办公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旺家浜巷 8 号

法定代表人:李刚

实际控制人:李刚

联系人:董铭彦

联系电话:0512-62383588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次证券发行时间:2023 年 6 月 30 日申购报价,2023 年 11 月 22 日完成缴
款验资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2023 年 12 月 1 日完成新增股份登记托管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在尽职推荐阶段,保荐机构积极协调各中介机构参与敏芯股份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和审慎核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审核工作,组织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答复,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并按照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股票上市的相关文件。

(二)持续督导阶段

在持续督导阶段,保荐机构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督导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规定,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已于 2025年 9 月经股东大会审议取消,不再设置监事会或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2、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的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3、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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