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7
关于对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年报审计工作进展情况
的专项说明
中喜函报 2026B00016 号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成文化大厦A座11层
邮编:100062
电话:010-67085873
传真:010-67084147
邮箱:zhongxi@zhongxicp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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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对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年报审计工 1-2
作进展情况的专项说明
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 CPA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关于对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年报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的专项说明
中喜函报2026B00016号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观典防务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截至本专项说明出具之日止,我们的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最终的审计意见尚未形成。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2号——退市风险公司信息披露》规定编制和披露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是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责任。
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4.2条第一款规定的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2号——退市风险公司信息披露》规定,财务类退市风险公司应当分别在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和10个交易日,披露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根据以上规则,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工作进展说明如下:
2026年1月7日,项目组正式进场开展相关审计工作,并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管理层针对与观典防务及相关审计人员独立性、计划的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关键审计事项等事项进行了沟通。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项目组正有序执行相应的审计程序、获取审计证据并进行审计底稿的汇总及复核工作,相关审计工作尚未全部完成。
需要说明的是:
地址:北 京 市 崇 文 门 外 大 街 11号 新 成 文 化 大 厦 A座 11层
电话:010-67085873 传真:010-67084147 邮政编码:100062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 CPA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1)观典防务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其中:2025年度观典防务公司确认9,699.05万元的无人机系统及装备销售业务收入,由于企业尚未协调好部分最终使用方的访谈时间,我们尚未完成相关访谈程序。若后续无法就上述事项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可能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观典防务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截至目前,因企业尚未提供部分应收账款期初函证的函证地址,该函证程序尚未完成,我们需根据回函情况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如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可能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基于上述情况初步判断,预计无法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等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具体审计意见以本所出具的观典防务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为准。
本专项说明仅供观典防务公司披露2025年度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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