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0
2025
作为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的
工作中,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
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杨将新,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大学机械制造及
自动化专业,博士学位。全国产品尺寸和几何量技术规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
主任委员、全国高校互换性与测量技术研究会副理事长、浙江省机械工程学会
生产工程分会理事长。自 2021 年 1 月至今,任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1 年 10 月至今,任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6 月至今,任杭州新剑机电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
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
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
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客观判断及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情形。
2025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2次董事会,7次股东会,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
姓名 况
应参加董事会 亲自参加董事会 委托参加董事会 缺席次数 出席股东会次
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杨将新 12 12 0 0 7
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客观审慎、诚信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会
议资料,主动询问和了解所需要掌握的情况和信息,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本人认为公司各项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事项合法有效,故对各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公司召开审计
委员会会议 6 次。本人均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或缺席情况。此外,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4 次,本人亲自出席了会议。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出席任职的相关会议,对于提交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议案,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与高管、相关部门负责人员进行充分沟通交流,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阅了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同时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保持紧密联系,通过参加审计沟通会议、审阅关键审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学习科创板相关监管法规与治理准则,积极参加各项培训,聚焦董事会建设、高质量发展、信息披露与内控合规等重点,持续提升合规意识与专业能力,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有效建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2025 年,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天。对公司经营情况、制度建设、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调查,与公司管理层就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等方面展开讨论;通过电话、线上会议等形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本人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积极对公司的发展战略提出专业建议。
2025 年度,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股权收购及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议案。本人经认真审核,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影响公司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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