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0
2025
本人作为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在
2025 年度工作中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
项议案,发挥专业特长,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
提供有力支撑,促进公司稳健、规范、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 2025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伊国栋,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大学机械工程专
业,博士学位。中国机械工程学会高级会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通讯评审专家。
自 2020 年 10 月至今,任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除在本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外,未在其他单位兼任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且直
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
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
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
情形,亦不存在影响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2025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相关会议,严格履行独立
董事忠实、勤勉义务。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及其他重大事项已履行相应审议程序,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相关规定,相关决议合法有效。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相关
事项均投赞成票。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姓名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
况
应参加董事会 亲自参加董事会 委托参加董事会 缺席次数 出席股东会次
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伊国栋 12 12 0 0 7
本人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公司任何事
项提出异议。
本人担任第二届董事会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
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本人积极组织并参加各项会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
使职权,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员工持
股计划、股权激励的实施、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制定与执行情况等事
项进行认真审议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对所
审议议案均投赞成票,未投过反对票或弃权票。
本人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
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
2025 年度,本人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积极与
公司内部审计部及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保证公司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025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2025 年第 5 期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后续培训”,通过系统学习,本人进一步加深了对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
政策的理解,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为公司科学决策和
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报告期内,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天,包括利用参加股东会、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了解公司的整体运行、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执行情况。本人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
事会的科学决策,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同时,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
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使本人能
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2025 年度,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股权收购及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议案。本人经认真审核,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影响公司独立性,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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