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0
证券代码:688290 证券简称:景业智能 公告编号:2026-014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6 年中期分红安排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主要原因为公司 2025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未满足《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条件的相关规定。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 条第一款
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
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97.70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期末可供分配
利润为 18,770.68 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未满足《公司章程》中“该年度实现盈利且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税后利润)为正”的现金分红前提条件。需要说明的是,公司已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完成 2025 年中期分红,以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
102,094,00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合计
派发现金红利 510.47 万元(含税),符合《公司章程》关于中期分红的规定,积极履行了股东回报义务。
综合考虑 2025 年度盈利状况、实际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及前期已实施的中期分红情况,为更好地统筹资金使用安排,维护公司长远利益及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经审慎研究,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2026 年中期分红安排
(一)中期分红安排
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公司拟于 2026 年中期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现金分红,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二)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报表中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3、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利润分配条件。
(三)中期分红的授权安排
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其在符合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下和金额范围内,根据股东会决议全权办理公司 2026 年中期分红具体方案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具体实施利润分配。
(四)授权期限
自本议案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6 年中期分红安排,并将前述议案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6 年中期分红安排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充分考虑了现金流状态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6 年中期分红安排,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
度股东会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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