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31 18:03:21 股吧网页版
金橙子: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进展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01


证券代码:688291 证券简称:金橙子 公告编号:2026-014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述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橙子”)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2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由徐海建、徐海锋、郭永华、周志凯合计以人民币 7,500.00 万元受让公司持有的苏州卡门哈斯激光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卡门哈斯”)注册资本人民币
416.67 万元,占卡门哈斯总注册资本比例为 1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11
月 14 日和 2025 年 12 月 3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 日,公司已与徐海建、徐海锋、郭永华、周志凯、张璐
璐、苏州卡门哈斯壹技术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哈斯壹科技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卡门哈斯贰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哈斯贰技术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颢远投资有限公司、陆俊明、长沙希扬量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希扬文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关于苏州卡门哈斯激光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
称“《股权转让协议》”)等相关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12 月 3 日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在协议签署生效后 30 日内,徐海建、徐海锋、
郭永华、周志凯应向金橙子支付 3,500.00 万元(以下简称“首笔股权转让价款”)。具体而言,徐海建应向金橙子支付 1,400.00 万元、徐海锋应向金橙子支付 1,400.00 万元、郭永华应向金橙子支付 467.00 万元、周志凯应向金橙子支
付 233.00 万元。截至 2026 年 1 月 5 日,公司已收到由徐海建、郭永华、周志凯
支付的首笔股权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 2,100.00 万元,公司尚未收到徐海锋应支
付的首笔股权转让价款 1,40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1 月 5 日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截至 2026 年 3 月 14 日,公司已收到由徐海锋支付的首笔股权转让价款
1,400.00 万元及其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支付的首笔股权转让价款逾期支付所产生的违约金及罚息 36.75 万元,共计人民币 1,436.75 万元。公司已收到徐海建、徐海锋、郭永华、周志凯支付的全部首笔股权转让价款共计
人民币 3,50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3 月 14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截至 2026 年 3 月 17 日,公司已完成对持有卡门哈斯剩余 138.89 万元认缴
出资额的全部实缴。

二、交易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卡门哈斯已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备案并将更新后的股东名册交付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程鹏不再担任卡门哈斯董事,相关信息亦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卡门哈斯 5%股权。

为进一步明确剩余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时间以及受让方逾期支付股权转让
款的违约责任,保障交易的顺利进行,经友好协商,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与
徐海建、徐海锋、郭永华、周志凯签署了《关于苏州卡门哈斯激光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三、《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1、支付安排

1.1 各方一致确认,《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第二笔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
2,000.00 万元(大写: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